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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克.宏比 譯◎貓學步 圖◎太陽臉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jun/6/today-article1.htm
 
我愛上足球,就像我後來愛上女人一樣:突如其來、無法解釋、難以言喻,未曾想過那將隨之而來的痛苦或崩潰。

1968年五月,就在我十一歲生日過後,父親問我想不想跟他去看西布隆(West Brom)對埃弗頓(Everton)的足總盃(FA Cup)決賽;有個同事給了他幾張票。我告訴他我對足球沒興趣,就算是決賽──真的,我就是這麼覺得,但無論如何我卻還是倔強地在電視上看了整場球賽。幾個星期後,我跟我媽一起看了曼聯對本菲卡(Benfica)的比賽,深深著迷,到了八月底我已經會一大早起床去聽曼聯隊在世界球會冠軍盃(World Club Championship)的戰況。我以一種出乎意料完全掌控了我的熱情,愛上了查爾頓(Bobby Charlton)和貝斯特(George Best);這持續了三個星期,直到我爸第一次帶我去海布里球場。

我父母在1968年分居。無可避免地,這家庭生活的新階段產生了一些困境,而在這種狀況中,最重要的可能也是最平常的:那老套卻棘手的「單親週六午後去動物園」問題。通常爸只能在平日來看我們;沒有人真的想要待在家裡看電視,原因顯而易見,但從另一方面看來,的確沒有其他地方是一個男人帶著兩個不滿十二歲的小孩可以去的。通常我們三個會開車到附近小鎮,或某間機場飯店,我們會坐進一間冰冷的、傍晚時分依舊荒涼的餐廳,吉兒和我會吃著牛排或雞肉,不是這個就是那個,在大致上完全的靜默之中(小孩並不是很好的晚餐交談對象,這算是個不成文規定,而且反正我們一向習慣開著電視吃飯),爸爸就這樣看著我們。他一定非常渴望找些別的事來跟我們一起做,但是星期一晚上六點半到九點之間,在這郊區通勤小鎮,選擇非常有限。

一切總得有些改變

那個夏天,爸爸和我到牛津附近的一個飯店待了一個星期,晚上我們坐進荒涼的飯店餐廳,我吃著牛排或雞肉,不是這個就是那個,在大致上完全的靜默之中。晚飯之後我們和其他客人一起看電視,然後爸爸喝多了。一切總得有些改變。

那年九月我父親又拿足球試了一次,當我說好的時候,他一定很驚訝。我以前從來沒有對他的任何提議說好過,雖然我也幾乎沒說不。我只是禮貌地微笑,然後故意發出聲音表達興趣但不表示承諾,我想這令人抓狂的舉動是我特別為生命中的那段時期發明出來的,然而此後卻繼續跟著我。有兩、三年的時間,他試圖要帶我去劇院;每一次他開口,我都只是聳聳肩白癡地傻笑,結果總是爸爸終於被激怒然後對我說算了,那正是我希望他說的話。也不只是莎士比亞:我對橄欖球賽和板球賽和遊船和到銀石鎮(Silverstone)和隆里特(Longleat)一遊同樣持疑。我其實什麼事都不想做。這一切都不是為了懲罰我父親的缺席:我真的認為和他一起到哪裡去都會很高興,只除了他可以想得出來的任何一個地方。

我想,1968年是我人生中最悲慘的一年。在我父母分居之後,我們搬進一間比較小的房子,但曾經有一度,因為某些原因,我們變得無家可歸而必須住在鄰居家;我罹患嚴重的黃疸;然後我開始就讀當地的中學。我必須超級沒有想像力才會相信,接著擄獲住我的兵工廠狂熱,和這一切混亂毫無關係。而且我懷疑,如果其他球迷審視過令他們走向狂熱的那個環境,會有多少人發現某種類似的佛洛伊德劇情?畢竟,足球很棒,無論比賽或其他的一切,但那些高高興興地一個球季去看幾場比賽的人──看大比賽,避開那些爛比賽,絕對是合乎理智的方式──和那些被詛咒了似的去看所有球賽的人之間,到底有什麼分別。為什麼要在星期三,用掉一天珍貴的假,從倫敦跑到普利茅斯(Plymouth)去看一場比賽,而其結果事實上在海布里的第一回合中就已經決定了?而且,如果這個球迷療法理論真的有點道理,那麼那些跑去看利蘭戴夫盃(Leyland DAF Trophy)球賽的人們的潛意識裡到底埋藏了什麼鬼東西?或許不要知道比較好。

一位美國作家安德瑞.杜布斯(AndreDubus)寫過一個短篇故事,題為〈冬之父〉(The Winter Father),是關於一個男人離了婚使得他和他的兩個孩子分開。他和他們的關係在冬天裡變得暴躁緊繃:他們從下午的爵士酒吧去到戲院去到餐廳,然後相對無言。但是在夏天,他們可以去海邊,然後他們就會處得很好。「那長長的沙灘和海是他們的草地;那毯子是他們的家;冰櫃和保溫瓶是他們的廚房。他們再度像一家人般地生活著。」情境喜劇和電影早就知道地點的霸道之處,它們會描繪男人帶著任性的小孩和飛盤繞著公園閒晃漫步。但〈冬之父〉對我而言有很大的意義,因為它表達了更多:它試著突顯出親子關係的價值所在,簡單精確地解釋了為什麼動物園一遊註定失敗。

記憶的詭妙之處

在這個國家,就我所知,布萊林頓(Bridlington)和邁恩黑德(Minehead)都無法提供像杜布斯故事中的新英格蘭海灘一樣的解放;但我父親和我還是找到了幾乎完美的英國版地點。星期六下午的北倫敦提供了我們一個文本,讓我們共處。我們可以在想聊天的時候聊天,足球給了我們可以聊的話題(而且就算沉默也不會有壓迫感),那些日子有了一種結構,一種固定活動。兵工廠球場是我們的草地(而且,因為是英國的草地,所以我們常常得痛苦地在滂沱大雨中盯著它看);布雷史托路(Blackstock Road)上的槍手魚酒吧(Gunners' Fish Bar)是我們的廚房;西看台(West Stand)是我們的家。這是個完美的場景,而且改變了我們的生活,就在最需要改變的時候,但這是專屬的:爸爸和我妹妹從未真的找到任何可以共同生活的地方。也許現在不會這樣了;也許在九○年代,一個九歲女孩會覺得自己和我們一樣有權去看球賽。但在1969年,在我們的鎮上,這並不是一個那麼普遍的想法,我妹妹只能待在家裡和媽媽和洋娃娃在一起。

關於那第一個下午的足球賽,我記得的不多。記憶的詭妙之處,令我清楚地看見唯一的得分:裁判判了一個罰球(他跑進球場,誇張地比了個手指,有人吼叫起來);泰利.尼爾(Terry Neill)負責罰球時一片寂靜,班克斯(Gordon Banks)衝上前將球撲出時一片呻吟;球剛剛好落在尼爾腳邊,於是這下他得分了。但我很確定這個畫面是從我早就知道的類似意外中建構出來的,而且我其實完全沒有意識到。那一天我真正看見的,是一連串令人迷惑無法理解的意外,意外的結果是我周圍的每一個人都站起來大叫。如果我也這麼做了,必定尷尬地落後其他觀眾十秒。

但我有其他比較可信的、而且可能更有意義的記憶。我記得那所有排山倒海而來的男性氣息──雪茄與菸斗、粗話(這些話我以前聽過,但不曾出自大人口中,也不曾這麼大聲過),好幾年之後我才發現,這必然影響到一個和媽媽妹妹同住的小男孩;而且我記得自己看著觀眾多過看著球員。從我坐著的地方我大概可以數出兩千個人頭;只有球迷(或米克.傑格或曼德拉)可以辦得到。父親告訴我在球場裡的人幾乎就和我們鎮上的人一樣多,我肅然起敬。

(我們忘了足球觀眾依然驚人的多,主要是因為戰爭之後觀眾人數變得愈來愈少。經理們常常抱怨當地民眾的冷淡,尤其當他們平庸的甲聯或乙聯球隊已經好幾個星期都努力避免被海扁一頓;但事實是,比方說,在1990/91球季德比郡努力吸引了每場平均近七千人的觀眾,那真是個奇蹟,因為那年球季結束他們在甲聯墊底。我們假設其中有三千人是外來的支持者;這表示剩下的來自德比的這四千人中,有不少人在那個球季至少看了八場這個最爛球隊的比賽,或者事實上大部分其他球季也是。到底為什麼會有人去看?)

某種一直在等待的東西

然而,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不是觀眾多寡,也不是大人們被允許大叫「廢物!」,想多大聲就多大聲,而不會引人側目。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我周遭大部分的人都痛恨、真正痛恨,待在那裡。

在我看來,似乎沒有人覺得享受那整個下午發生的任何一件事,以我對享受這個詞的了解。在開踢後幾分鐘之內就出現了真正的憤怒(「你是個恥辱,顧爾德。他是個恥辱!」「週薪一百英鎊?週薪一百英鎊!他們應該因為我看了你比賽把錢付給我。」);當比賽繼續,憤怒轉變成憎恨,然後似乎凝結成為陰鬱沉默的不滿。是啊是啊,我知道那所有的笑話。我對海布里還能期望什麼?但我去了切爾西(Chelsea)和托騰漢姆(Tottenham)和流浪者(Rangers),看到的是同樣的狀況;足球迷的自然狀態就是痛苦失望,無論比數多少。

我想我們兵工廠球迷們內心深處都知道,在海布里的比賽並不常常踢得很漂亮,因此我們身為宇宙史上最無聊球隊的地位並不如我們假裝的那樣不可解:雖然當我們身為成功的一方時,大部分都會被原諒。我在那個下午看見的兵工廠球隊已經好一段時間令人傻眼地不成功了。的確,自女皇加冕之後他們什麼也沒贏到過,這悲慘而明確的失敗,正是在球迷的恥辱上撒鹽。我們周遭有許多人看起來就是那種看過每一個貧乏球季的每一場比賽的樣子。我被迫面對一個變得悲慘腐敗的婚姻這個事實,給了這個下午一種格外激動的狂熱(如果那是真的婚姻,小孩應該已經被禁足了):有一個球迷沉重地踱步著,徒勞無功地試圖讓自己高興一點,另一個人已經把臉轉向牆壁,滿懷厭惡到看不下去的程度。那些不記得三○年代的人(雖然在六○年代末有很多人記得),當時球隊贏得五次聯賽冠軍和兩次足總盃,他們可能會記得更早十年的康普頓兄弟(the Comptons)和喬.莫瑟(Joe Mercer);球場本身,擁有美麗的裝飾藝術看台和艾普斯坦(Jacob Epstein)的雕像們,似乎對湧入的群眾不以為然,就像我們鄰居們一樣。

我去過大眾娛樂場所,當然;我去看過電影和話劇還有我母親在市政廳演出的《白馬旅店》(White Horse Inn)中唱合聲。但那不一樣。到目前為止我碰到的觀眾都是付錢來享受的,雖然有時候可能會看見坐立不安的小孩或呵欠連連的大人,但我從未見過因為憤怒或絕望或挫敗而扭曲的面孔。痛苦的娛樂對我而言是個全新的概念,而且似乎是某種我一直在等待的東西。

必然發生之事

這個想法形塑了我的人生,這麼說應該不會太做作。我老是被指控把我熱愛的東西──足球,當然,但還有書和唱片──看得太重,而且當我聽見一張很爛的唱片,或是有人對某本對我很有意義的書意興闌珊,我的確會感覺到某種憤怒。也許就是西看台這些絕望尖酸的男人教會了我如何以這種方式生氣;而也許這也是為什麼我有一部分是靠評論為生──也許就是那些我在寫作時會聽見的聲音。「你是個廢物,X。」「布克獎?布克獎?他們應該因為我讀了你的書把獎頒給我。」就是這麼一個下午,開啟了一切──沒有拖拖拉拉的求愛期──而我現在知道,如果我當時去了白鹿徑或史坦福橋,同樣的事情還是會發生,第一次經驗總是如此無法抵抗。因為迫不及待而且有意識地試圖阻止那必然發生之事,爸爸很快就帶我到熱刺(Spurs)去看吉米.格里夫斯(Jimmy Greaves)獨得四分以5 - 1 贏過桑德蘭(Sunderland),但傷害已經造成,我對那六次得分和那些很棒的球員都無動於衷:我已經愛上那個因為彈出的罰球以1-0打敗史托克城的球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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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尼克.宏比(Nick Hornby,1957-),生於倫敦,念完牛津之後在牛津教英文,並且為報章媒體自由撰稿,純粹偶然,寫下個人回憶錄《足球熱》( F e v e rPitch, 1992),在數家出版社以足球書沒人看為由婉拒出版之後,這本書卻一鳴驚人占據年度暢銷榜。他隨後所寫的每一本小說幾乎都在暢銷和書評上打雙全壘打, 例如《失戀排行榜》( H i g hFidelity, 1995)、《非關男孩》(About ABoy, 1998),以及《如何是好》(How toBe Good, 2000)。小說大多已拍成評價各自不一的電影版。深諳倫敦人流行文化,以書寫進行酸甜苦辣的回憶,慧黠中透著傷感, 被稱之為「抑鬱喜劇」(comedy of depression)。尼克.宏比且是《紐約客》雜誌的流行音樂樂評,1999年榮獲美國文藝學院(American Academyof Arts and Letters)頒發福斯特(E.M.Forster)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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